一切直接认识只能由主体通过内感官才能获得——外感官是内感官的客体,因为外感官的直观转而为内感官所直观——因此,对于它的意识中的表象之直接存在,主体作为内感官的形式,只服从时间法则,其结果:在同一时间里只有唯一的一个表象呈现给它。
标签
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

叔本华

暂无